教育部:学校食品安全自查“走过场”将被问责
开学一周,教育部再次发文加强要求学校、幼儿园(以下统称学校)食品安全工作,并明确提出,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自查不落实、走过场的,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和问责。
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按照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要求自查。自有食堂的学校,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,设施设备运转情况,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,场所、设施设备、餐用具等卫生状况,有害生物滋生情况等。采用校外集中供餐方式的学校,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考核,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落实情况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落实情况、是否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等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,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。
中国网记者注意到,在此次《通知》中,“五毛食品”再次被点名。《通知》提出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学校食堂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、小食品店、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,以畜禽肉及肉制品、蛋及蛋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“五毛食品”等为重点品种,以食品进货查验、食品贮存、食品加工制作、餐饮具清洗消毒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行为,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;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,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;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,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(园长)负责制,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,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自查不落实、走过场的,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和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