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12批次食品不合格,涉及永辉、沃尔玛等
新京报讯(记者 张晓荣)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安抽检结果,被抽检的939次样品中有12批次食品不合格,其中8批次为农产品,分别为农残、水产重金属污染物及抗生素等项目不合格,涉及永辉、沃尔玛等大型商超和餐饮企业。
3批次水产品不合格,沃尔玛上榜
新京报记者注意到,此次抽检的1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,农产品不合格率较高,涉及农药残留,水产品重污染物超标及抗生素残留量超标等。
根据通报,北京光辉世纪天天渔港餐饮娱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,标称北京京闽富海水产商行供应的皮皮虾(散装,2019年8月2日购入)镉超标;北京柏悦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,标称烟京长发(北京)水产品有限公司供应的老虎蟹(散装,2019年8月1日购入)镉超标;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经营,标称北京明达乐商贸有限公司供应的鱿鱼(散装,2019年4月22日购物)镉超标。其中,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,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品镉的限量值为0.5mg/kg;规定头足类水产品(去除内脏)镉的限量值为2.0mg/kg。据了解,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,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,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。
农产品抗生素、农残超标
另有两批次产品动物专用抗生素超标。北京一品渔乡民俗饭庄经营的、标称北京溪翁庄福海养殖场供应的鲟鱼(散装,2019年8月6日购入)检出恩诺沙星超标;标称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,北京鑫美永盛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乌鸡(散装,2019年8月14购入),恩诺沙星超标。
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,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,对该异议予以认可,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涿州晟发食品有限公司产品。恩诺沙星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,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、呼吸道感染等,是动物专属用药,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,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。
一些青菜则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被通报。其中,北京英艳玛丽商店经营的韭菜检出腐霉利残留量超标;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源北路分店经营的菠菜,氟虫腈残留量超标;东易(北京)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芹甲拌磷残留量超标。作为一种有机磷类内吸杀虫、杀螨剂,甲拌磷属高毒农药,农业部规定蔬菜中禁止使用农药甲拌磷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2763-2016)规定,叶菜类蔬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.01mg/kg。
此外,标称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,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后沙峪空港分公司经营的“湘宏”麻辣香肠(称重,生产批号:2019/3月/日)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含量超标。衡山湘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 据了解,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,是目前公认、广谱、高效、安全风险极低的一种食品防腐剂。但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食品添加剂均有一定使用范围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规定,在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