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滨湖新区分局严查保健食品
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,5月25日,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按照《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<关于印发2020年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>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4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行动。
执法人员以“五严查”为检查重点,即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;严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,未按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》要求标注或标注信息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一致;严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消费提示标注不到位,未专区专柜销售;严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等制度未落实;严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其它违规销售问题。
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存在“乐虎”“红牛”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,未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、货架摆放、销售,未设立提示牌,未注明“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”字样等行为,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4家。
检查工作开展的同时,滨湖新区分局利用多种网络媒介发布消费提示。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,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,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持有《营业执照》和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正规药店、商场、超市等诚信度高、有售后保障的经营企业,购买前应认真核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、保健功能、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,并在选购保健食品时索取、留存好相关票据。中老年人尤其应提高自身辨别能力,不要参加非法保健品营销活动,理性消费,谨防上当受骗。
下一步,滨湖新区分局将继续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检查力度,深入推进保健食品“五进”专项科普宣传,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其中,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,完善社会共治监管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