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(2024年第15期)
近期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21批次,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。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://spcjsac.gsxt.gov.cn/。
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。
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
(一)三亚第三市场陈小英蔬菜摊摊销售的黄瓜(青黄瓜),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三亚第三市场陈小英蔬菜摊摊销售的四季豆,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三)三亚吉阳区王会冲杂货摊销售的四季豆,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四)琼中营根英兰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,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五)海南品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,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二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
(一)琼海嘉积怡兴茶园销售的油条,其中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万宁万城实旺早餐店销售的油条,其中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三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
(一)琼海嘉积林冲淡水鱼摊销售的鲶鱼,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二)澄迈金江金渔浪淡水鱼摊销售的牛蛙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(三)三亚第三市场黎海勋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,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四、真菌毒素超标问题
临高临城湘王府湘菜店销售的炸花生,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